“我记得已经三天了。”
“放心,不是来拽你喝咖啡的。”
林絮说话算话,她又把那本《窄门》递给我,半本书被顶起来,我接过翻开,钥匙下压着一页手绘漫画。
火柴人往窗里扔东西被另一个火柴人发现了,另一个火柴人头上的框里哈哈哈的字符仿佛要溢出。
“什么意思?”
她又答非所问:“当时抓拍门夏的那张照片得奖了。”
“门夏?云导的那个前女友?那不是研一那会拍的了吗?”
林絮又递过一张报纸,报纸上少女曾奋力嘶喊。
“门夏,回去吧。”
“云晓!”她冲到他的摄影机前,张开双臂尽自己所能遮挡他的视野,原先那样决绝:“云晓。”
门夏呼唤着他的名字,齐达鲁的风吹啊吹,漫山的绿草晃荡,她的白裙摆飞扬。
林絮在一旁说风凉话:“诶呀,痴情人啊。”
“回去吧,回去吧。”她看看他们,又看看我:“都是不回去的人。”
我促眉:“不想回去。”
“不敢回去还差不多。”又想了想:“不回去也好。”
“李决,你说爱可真神奇,你都快实现自己的梦想了,可你想起他还是不见有多开心——我可不能做你们这种痴男怨女。”
我折齐报纸:“不已经回来了吗?这和我问的有什么关系吗?”
“当时领奖现场有好多人呢。”林絮弯腰拿回书:“不用我告诉你是哪的钥匙吧。”
当然,自己家的钥匙我还不至于认不出来。
推开门,时隔多年只是尘土飞扬,想了想,又站在自己房间前,犹豫着按下门把手。
信纸被风带着晃动。
我蹲下身子,随手抓过一把。
一把泛黄的纸条中夹杂着一封摸起来很厚的信,我一个字一个字将它们看过去,有的一眼看尽,有的要读上很久。
他写自己的近况,也写万里奔赴看到的我。
周幸讲述自己的,总不过三两句停笔,提起我的,却那么厚的信封,让人觉得怕是三千万字句尚不够。
我站起身来,满地散落的,大都是很窄的纸条,还有一些同我读了很久的那封信一样,褐色的牛皮纸整齐的折好后,和我的照片一起装进印上各样图案的信封中,他用了穆夏的画样式的贴纸将信封好。
这算什么惊喜,我茫然,惊喜不应该是要欢笑吗?我怎么在哭呢?
我静静站在那里,又重读一遍手中的信,总有字模糊不清。
“你的行踪总是很少出现在工作室的动态中,只有领奖的公告才会出现你的名字,林絮也从不愿意告诉我你的近况。
我总是要等很久才能看见你一次。
离上次见你竟已经要有一年了,以至于我快忘了你如何笑,如何说话,如何的意气风发。
我想见你。
可等我站在人群中真的再看到你了,你眼角有了细细浅浅的纹路,今天你笑了许多次,笑起来时也不在总会假装去抿嘴,又很快的收回去。
我曾以为你永远不会老去不会改变,可十三年来我每次在人群中看向你,都发现你同上回我看到你时,拍下的照片中留下的身影不太一样。
我记忆中的你总是冷着眉眼,仿佛什么都不可能将你动摇,看你老去,我总怕你哪一日也会无能为力。
于是我恍然意识到,我竟视你为青春永驻无所不能的神明。
可你终究是凡人,而凡人能有几个十三年呢?我又开始庆幸自己十三年来的努力。
李决,我终于有资格,再一次尝试牵起你的手。”
门被猛的推开,风袭来。
信纸纷纷。
我侧身朦胧看他。
不是好久不见。
是我的别来无恙,是他一十三年。
他轻轻吻去我的泪水:“不要哭。”
我看清他,终于明白他目光的总落处。看着你眼中为我流动的神采,我才相信自己如此幸运。
“李决,好久不见。”
“周幸,别来无恙。”
周幸。
那天你在回答你依旧爱我,可那刻我想问的是,周幸,你怎能这样爱我?
我踮起脚去吻住你的双唇,我们双目对视。
或许呢?我们有一个可以随时牵起手的未来。
相爱太难,人生太短,何妨再一次勇敢。